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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能为我作证吗

2003-08-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我的一位老乡借了我几千元,当时碍于情面没有让他写借条,借钱的时候我妻子在场,现在老乡不认账了,我想打官司,我妻子能为我作证吗?   韩某

专家意见:法津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也都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是,证人的证言能否被法院采信,则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因此,如果你没有其他证据,只有你妻子的证言,而你老乡又不认账,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广州日报》200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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