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的案子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对他的改判,法院理所应当对公众进行信息披露。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终审认定上,法院使用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等很不严密的说法,对媒体也始终没有从法律的立场给出权威解释,客观上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导致了人们对审判公正性的怀疑,而法律的权威也因此受到了影响。
也许,在刘涌案件的审判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黑箱”,改判完全符合法律的精神,但是,要想让公众相信这一点,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
(《北京青年报》200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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