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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岂容奸商得利

2003-09-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大庆市让胡路区,有一家投资400多万元的饭店,名叫“千里马百合料理”。今年5月,这家饭店注销营业执照,更名为“千里香百合料理”重新申办营业执照,经营者变为手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陈岳辛。经营者到税务机关办理了免税手续,自6月7日至7月20日,享受免税19万余元。

这一套瞒天过海的把戏很快引起了税务机关的警惕。经调查,陈岳辛原为“千里马百合料理”饭店员工,后与原经营者达成协议,投资50万元成为股东之一,再以新经营者身份办理新营业执照,借机享受再就业税收减免政策。劳动、税务部门确认,饭店更名属“翻牌”逃税行为,陈岳辛的“再就业优惠证”被没收,饭店补缴税费,并处以4万元罚款。

大庆市工商部门随即抽查了75家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发现自今年4月以来,从亲友手中租借“再就业优惠证”办理新营业执照的约占七成。

一位税务干部说,由于前来办理免税手续的业户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很难核实有多少税款属于“翻牌”原因流失。“再就业优惠证”为何“优惠”了不法商家?有关职能部门分析认为,资格审核难、管理缺位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多、流动性大以及就业不固定等原因,基层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很难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下岗失业人员有的受眼前利益驱使,有的由于与经营者存在雇佣劳动关系,迫于就业压力,与经营者串通一气,使工商部门很难把住营业执照审批这道关口。

(《人民法院报》200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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