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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干扰新闻舆论监督将被查处

2003-09-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深圳市委办公厅转发该市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公务活动除涉及国家安全、机要和保密工作外,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接受采访,如实介绍情况。对于干扰新闻媒体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行为,违反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青年报》2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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