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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公务员一大学生被判死刑

2003-09-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浙江省嘉兴一大学生周一超因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而刺杀公务员案,9月4日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一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制日报》20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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