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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首次公开聆询

2003-09-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年9个月的劳动教养时间是否合理?主动坦白是不是应该减轻处罚?9月4日,在北京市公安局会议室里举行的首场公开聆询中,盗窃、吸毒人员王某和代理律师,一起为减少他的劳动教养时间做努力。

今年8月4日,28岁的贵州人王某在北京西站公交车站盗窃他人手机时,被民警抓获。在审查中,他主动供认了几天前曾在前门附近一家旅馆内吸食海洛因。为此,公安机关准备对他实施2年9个月的劳动教养。但是,王某和其律师提出,王某供述的吸毒事实,是在警方对其进行尿检前主动交代的,所以应减轻处罚。本案调查员认为,即使王某没有主动供述,鉴于他以前有过吸毒记录,公安机关也会对他进行检查,查出他复吸的事实,而且2年9个月的劳动教养时间,已经是减轻后的处罚。为了到底能减轻多少处罚,双方展开激烈辩论,聆询进行了将近一个小时。

北京市公安机关自去年6月推出了劳动教养聆询制度,今年8月又推出公开聆询制度。有律师参加聆询,为拟劳动教养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辩护,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北京日报》20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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