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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好事我还该不该做

2003-09-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沈阳市东陵区汪家南村21岁的唐雷,从小被人领养。3年前,养父去世,养母与他不和。去年2月,他突然疯了,把自己家的房子点着火,从此到处惹事。开始,邻居还给他拿点吃的,后来邻居不给了,他就跑到别人家去砸玻璃。为此他挨了不少揍,没有人愿意帮助他,只得靠街头捡食过日子。

同村50岁的妇女那丽敏想帮他一把。2002年3月初,在汪家南村大队的支持下,那丽敏为唐雷募捐治病。她挨家挨户地介绍唐雷的情况,村民二百多人为唐雷筹集了2593元。

那丽敏把唐雷送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依照医院惯例,要签一个住院治疗合同,那丽敏也没有认真地看这张合同,就在监护人签字栏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历尽千辛集来的这一点点钱,根本无法满足唐雷的治疗需要。两个多月后,那丽敏被院方告知已经欠了700元治疗款了。今年1月21日,已经拖欠了数月医疗费的唐雷,被院方送回了汪家南村。

9月5日,那丽敏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被告知已经被沈阳精神卫生中心起诉。因为住院医疗合同上监护人是她的名字。精神卫生中心诉称:“……病人住院费已拖欠12387元……为了保证医院的合法权利,请法院依法为我院追缴被告所欠的医疗费。”

那丽敏说:“我弄不清这笔钱该谁来拿,我怎么也想不通,做好事反倒吃了官司,我不知道像这样的好事以后我还该不该做?”(《辽沈晚报》2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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