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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打赢了性骚扰官司

2003-09-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0年初,北京某药业公司经理杜某和柳女士相识后,柳多次要求与其确立不正当朋友关系。杜某考虑双方均已有家室,明确回绝。但柳女士无动于衷,仍频繁地给杜某打电话、写信,经常到杜某单位找,后来发展到每天十来个电话,手机短信更是无孔不入。

在长达三年之久时间里,由于柳女士的持续骚扰,致使杜某心烦意乱,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意往来和业务合作,还引起了妻、子的疑虑和猜忌,招致了亲属的不满。杜某忍无可忍,将柳女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柳女士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9月15日,昌平法院判决柳女士赔偿杜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北京娱乐信报》200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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