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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葡萄”案馋嘴民工被批捕

2003-09-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价葡萄”案(参见本报2080期)有了新进展。9月12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四名偷吃北京林果研究所科研用葡萄的民工。“天价葡萄”最终被评估为价值1.1万余元。

此案发生后围绕四名馋嘴民工该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该以何种罪名追究等问题,社会上众说纷纭。

天价葡萄为何最终定价1.1万余元,嫌疑人并未按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而是以盗窃罪提请逮捕?办案民警说,由于葡萄还处于研制阶段,未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因此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认定其本身的价值,被盗葡萄的定价只能以其被盗直接带来的经济损失为评估依据。

4名馋嘴民工除1人因情节轻微被判行政拘留14天外,3人被批准逮捕。依据刑法规定,嫌疑盗窃罪数额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嫌疑人视情节轻重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0年。不过,馋嘴民工究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多大代价,还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北京青年报》200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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