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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共廉”体现制度善意

2003-09-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道,20多年来,苏州市(地)委书记中,没有一人因腐败问题受过处分;近10年,苏州市历任市委书记、市长及下属各县级市四套班子的一把手,前后近百人,任职期间无一受过党纪、国法处分。

为什么会出现“百官共廉”现象,原因是苏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干部,用及时打招呼、发诫免书等事前预防措施来防止干部走上歧路,同时建立制度来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

这才是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所在。当我们习惯于用“打击效果”来衡量反腐败成绩时,有没有考虑消耗的社会成本是否过高?腐败现象既然在任何领域滋生,就说明它不是一种偶发现象,不应仅止于追究人的道德失范而忽视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百官共廉”体现出制度应有的善意。一个好的制度就应该保护人的权益,限制人内心隐藏的恶;着眼于人的复杂性本质,体现出人性而非神性。(《中国青年报》20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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