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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冒出有偿“失物招领”

2003-09-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深圳街头突然冒出车身贴满“失物招领”的服务车。仔细打听,才知道这是深圳首家失物招领公司的服务车。

为什么会想到成立这样一家公司呢?这家公司的合伙人张先生说,许多人都有过丢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的经历,自己十分着急,而拾到的人又觉得没有用,最后可能扔了。“如果能够有一个信息平台,让失主较容易找回自己的物品,这对双方都是一件好事。”

那么,失主领回自己的失物要付多少钱呢?张先生介绍说,以在深圳丢失一张身份证为例,补办至少需要70元,而且还要排号,等待7天后才能拿到新身份证。如果招领公司帮他找到的话,失主只需付50元,其中20元为公司的中介信息费,另外30元则是支付给拾得者的报酬。他认为,公司的收费是能被失主接受的。至于有人认为这类公司可能会成为小偷销赃公司的说法,张先生的解释是,他们对于个人送交的失物会建档管理,遇到可疑情况马上报警。

有律师认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失物招领”公司作为有偿服务行业,在法律上可以找到依据。(《新华每日电讯》200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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