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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宝“击倒”11名记者内幕

2003-10-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发生特大爆炸,38名矿工不幸罹难。时隔一年多,2003年9月15日,新华社在报道繁峙矿难的进展时却出人意外地宣称:“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

9月26日,新华社公布了11名涉案新闻记者名单。他们是:新华社驻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山西经济日报》的苏勇、《山西法制报》的刘玉柱、白建芳、阎珍寿,《山西生活晨报》的魏停、樊武杰、郭龙。

11名涉案记者受贿金额合计7.46万元人民币。

9月28日,记者奔赴山西,调查山西繁峙矿难之后,一场新闻权力与地方政治权力、金钱的交易内幕。

令人震惊的受贿内幕

据报道,2002年“6.22”矿难事发当晚,涉案非法矿主殷三、杨海龙、杨治兴、王建勇等便商定统一了“2人死亡、4人受伤”的事故口径。

6月27日,陕西《华商报》和《中国青年报》接到举报后,先后披露了非法矿主转移、掩埋、焚烧死难矿工尸体和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的内幕。

早在6月24日,新华社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已在接到繁峙死难矿工家属举报后赶到繁峙。但他们并未去矿难现场,而是先找了繁峙县委、县政府,并受到了地方政府的盛情款待。县委书记王建华还专门把忻州市委宣传部胡某请到繁峙商量对策。胡某出主意说:“这事需要打点打点。”于是,县长王彦平从县财政上提出部分钱来安排。

酒足饭饱、吹捧承诺过后,胡某将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送往太原。

事后新华社披露说,“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

真相大白后,鄯宝红曾向忻州、繁峙方面打探“如何办”,对方称:“只要我们不说,你们不说,事情不会暴露。”鄯遂放心;但安小虎则没那么大胆,尽管也得到了对方的“承诺”,但他还是于2002年7月10日,向太原市廉政账户上交了花剩的20800元。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分析了这4名记者受贿的一大原因:他们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不先到新闻发生的第一现场,而是先找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和官员,这就给地方势力行贿提供了方便和空间。

新闻掮客撮合金钱交易

据《山西法制报》社有关负责人介绍,“6.22”金矿爆炸事故发生后,《山西经济日报》社聘用记者苏勇,召集《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的站长刘玉柱(聘用)、白建芳(聘用)、阎珍寿(特约)3名记者前往采访。刘、白、阎三人结束采访离开繁峙后,在山西代县被苏勇随后追到。苏勇称:“繁峙方面托关系,表示一定送些钱来,务必请求不要公开报道该案。”苏同时将2.2万元现金,按刘8000元、白7000元、阎7000元的标准强给3人留下。

2002年7月12日,刘玉柱等三人将2.2万元以通过退还给苏勇的方式,上缴山西省忻州市纪检委。而苏勇的8000元是否上缴则无从可知。

苏勇受贿案事发前已经离社。其他3人现都还在忻州记者站留用。

据知情人士介绍,刘、白、阎、苏4名记者,在应聘的报社内是广告、发行、采编“一肩挑”。

除此4人外,在繁峙矿难中,《山西生活晨报》的3名记者魏停、樊武杰、郭龙也收受了非法金矿矿主和地方官员共1.5万元的“闭口费”,每人分得5000元。

受贿记者不止11名

2003年9月30日,记者奔赴繁峙“6.22”矿难现场——山西繁峙砂河镇义兴寨。在繁峙砂河镇东关旅社,记者见到旅社的东家——殷三的儿子。据他透露,在繁峙矿难中,到底有多少记者受贿,只有杨治兴一人知道。但绝对不止11名记者,也绝不止7万多元人民币。

有知情者透露,繁峙矿难发生后,非法矿主在繁峙、忻州甚至太原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四处布下眼线,只要是外地记者,一经搭上、议定价码后,就用金钱和金元宝“打点”。有的外地记者,在太原、繁峙一下火车就被“打点”回去了。

2003年9月29日,记者从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获悉,因为涉金案的11名记者收受贿金都超过5000元人民币,已经违法,该案已经转交山西省检察机关。11名记者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华夏时报》200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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