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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垄断行业商品定价

2003-10-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兰州市今冬供热价格上调48%的消息传出后,引起当地200多万市民的深切关注。

对于此次供热价格上调,兰州市供热管理站提出的主要理由是:现行供热价格偏低,造成经营困难,目前供热行业已经亏损9836万元。据此,他们向物价部门提出,现行住宅的供热价格应从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上涨到3.7元。

9月下旬,甘肃省和兰州市物价局邀请16名社会各界代表,召开了供热价格听证会。听证会代表质疑:供热行业近亿元的巨额亏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是因为原材料涨价,还是因为管理不善?

兰州市下岗职工孙卫红说,垄断行业是否亏损,普通老百姓并不知情。这些行业一直实行高工资高福利,每当经营遇到困难,就想以提高商品价格改善经营局面,这不公平。涨价对他们无疑是雪上加霜。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赵国文告诉笔者,考虑到供热企业的实际困难,适当涨价是应该的,但48%的涨幅,居民承受不了。兰州居民年人均收入还没有超过7000元。

甘肃省物价局副局长刘剑认为,在现行体制下,确定公用事业性垄断行业的商品价格,从某种意义说,是权衡财政、消费者和垄断企业利益的艰难抉择。物价部门定价的基本原则是,让垄断企业能够保本微利经营,但不能垄断价格,消费者被动接受垄断行业商品价格的不对等地位必须逐步改变。(《中国工商报》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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