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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发生在电影院内

2003-10-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11月29日上午,上海崇明县向化镇中心小学组织到向化影剧院看电影。进入影院,一股怪味扑面而来。带队老师当即向影院工作人员提出疑问。对方说,昨夜街上有对夫妻吵架在下水道里倾倒了液化气,过一会儿就没事了。电影开场后怪味更加浓烈,1000余名师生很快撤离现场。回到学校不久,有20多名学生出现不适症状,学校将他们送往医院治疗。11岁的学生小夏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就医,鉴定为伤残六级,不能继续学习。

经公安部门调查,释放液化气的是一对名叫黄德修和汤玉兰的夫妻。听人说可以自己配置液化气,他们为节约生活开销,便买来碳5原液进行实验,并将做试验用剩的碳5原液倒入门口的下水道。公安分局对黄德修夫妇治安拘留10天,罚款200元。

半年后,小夏的父母将黄德修夫妇、电影院上级单位向化文化发展中心、向化小学告上法院,要求三方共同赔偿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费等共约18万余元。2003年6月底,法院判决,黄德修夫妇赔偿小夏近14万元,向化文化发展中心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小夏3万余元。同时,准许学校自愿提供给小夏1万余元的经济补偿。有关律师说,黄德修夫妇倾倒有毒气体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文中人物为化名)

(《人民法院报》20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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