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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到底应该收多少

2003-1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城市供暖作为公用事业,其价格一直都是行政主管部门说了算,且取暖费的价格还在节节攀升。

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办公室的张先生指出,2001年调价后,不加热力公司的运行成本的情况下,取暖费仅需6.67元/平方米,而热力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取暖费高达24元/平方米。

中国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德国费特拉能源服务股份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辛坦先生为人们算了一笔账:到2001年底为止,全国有22亿平方米的集中采暖面积,这意味着每年供热企业至少从消费者和政府身上拿去了62亿元的不合理供热费。

那么,这样高利润的取暖费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呢?辛坦先生介绍:现行热力公司的取暖费收取存在3个问题。首先是吃价差。现行的取暖费标准是按面积计算的,但热价的计算总是在最高成本的基础上进行的。以华北为例,热价的计算是在平均零下9度的基础上计算的,事实上很多地方根本没这么冷。这样,热力公司就可以舒服地吃价差了;其次是吃温差。现在的状况是暖冬,温差越来越小,要维持温度所要支付的成本支出也必然减少;再次是吃折旧。现在热力公司基本上对管网只是维护,没有进行更新,需要更新的时候他们又会向政府要钱。

供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阳台不能算取暖面积,但照样要交纳取暖费。(《市场报》2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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