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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结婚姐姐“陪嫁”

2003-11-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11月,印度北方邦的一名新郎将冒着违反印度法律的风险,“同时”迎娶一对姐妹为妻。

这名仿佛走了“桃花运”的27岁新郎名叫阿玛·纳斯·维尔玛,是勒克瑙市的邮递员。他爱的是妹妹——现年18岁的拉吉妮·莱尔。今年初,维尔玛的家人帮儿子提亲,拉吉妮的父亲一口答应了这门婚事,但却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维尔玛必须同时迎娶拉吉妮21岁的姐姐普里蒂为妻——普里蒂是名残疾女孩,嫁人的可能性非常渺茫,拉吉妮的父亲希望借此机会将大女儿一并“陪嫁”出去。维尔玛和家人犹豫了6个月,最终接受了这桩婚事。维尔玛的父亲拉姆·斯瓦罗普对记者说:“我们接受这个婚事是出于同情的考虑,姐姐普里蒂只能坐在轮椅上生活,拉吉妮嫁人后,普里蒂很难一个人照顾自己。”

印度婚姻法规定,任何一个人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再次结婚要算重婚罪,不过维尔玛的婚姻却相当特殊,因为他与姐妹俩的婚礼是“同时进行的”,法律处理起来将面临许多具体问题。此外,根据当地传统,重婚罪一般需要由第一个妻子提起正式诉讼,法院才会受理,因此也许根本不会有人会对这场奇特重婚采取“法律行动”。(《羊城晚报》20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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