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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的辛酸:交工日讨账时

2003-11-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赵芳忠是河南息县的一位包工头。他告诉记者,用工单位就没有不拖欠工资的。一般协议中都要约定“每到一月时按完成工程款总数的50%由甲方付给乙方”,这一条款基本上没有一家做到;“交工10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款”,这个时候就是民工苦日子的开始——要账。

项目单位会用种种手法拖欠工资。第一招:拖。找会计要钱说让找经理,找经理又让找预算员算。第二招:扣。以种种名义扣,要么质量不合格,要么管理不到位,七扣八扣,最多只能拿到85%的工程款。第三招:卡。施工中很多项目经理都是项目单位聘请的,不招待好这些人根本拿不到钱。

更奇怪的是,合同正规反而接不到活。今年10月赵芳忠接了一个工程,对方说:“你这合同太正规了,条条框框太多,我不让你干了。”无奈,赵芳忠与对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书。

民工维权难,是因为在整个协议形成、履行过程中民工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甚至在协议签订中都不能平等对话。签不到正规的合同,但还是要吃饭,赵芳忠和他的民工们就这样一次次行走在“交工之日,讨账之时”的怪圈中。(《工人日报》200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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