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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率先规范省级权力运作

2003-11-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四川省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这种以省委名义出台制度规范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决策行为,在全国尚属首次。

《议事规则》规定,关于干部任免和处分,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项目,涉及职工福利等等的重大事项均需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党组(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奖惩等重大事项时,应有2/3以上成员参加,并进行表决;表决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

有关人士认为,这是四川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推进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重大举措。(《新京报》200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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