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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酿出人命惨剧

2003-11-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1月11日,乌鲁木齐市华凌养禽场内发生了一幕惨剧:一条挣脱铁链的大狼狗将上学途中的一名8岁男孩陈新新活活咬死。

乌鲁木齐早在1996年就颁布了《管理办法》,2001年8月,又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实施细则》,并在发生恶狗伤人事件后开展过清理行动。但是,无证养狗的现象年年上升。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对居民养狗的管理失控?据一位警官透露:办理《养犬证》要4000元,而且每年还要打防疫针,过高的收费使许多养犬者逃避办证;政府规定“擅自养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可以处以500元罚款”,区区500元的罚款,对有些养犬者显得太轻;对狗咬死、咬伤人的处理办法,《规定》里没有明确说法。

据统计,乌鲁木齐现有各类狗达2.2万多只,而按规定办理了《养犬证》的不到600只,其中个人办了《养犬证》的才100多只。

有市民认为,恶狗咬死人、伤人,不仅要追究养狗人的法律责任,也应该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工人日报》200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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