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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低热”烫伤

2003-11-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芳芳出生3天时,母亲在她的脚下放了一个热水袋取暖,没想到芳芳稚嫩的脚后跟被烫伤,白骨外露。

李某,53岁。因房间比较冷,躺在床上边看书时边将热水袋放在腿下取暖。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后发现左腿膝盖下方被烫伤,深达骨质部位。

北京解放军304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柴家科教授说,小芳芳和李先生都属“低热”烫伤,就是指在50℃左右的温度下,局部作用时间过长,热力慢慢渗进软组织而引起的烫伤。“低热”烫伤表皮没有开水烫伤看起来那么严重,但创面比较深,往往造成组织坏死,有的可深达骨质。“低热”烫伤多发生于老人、小孩和末梢神经感觉不好的病人如糖尿病患者等。青壮年过度疲劳时,使用热水袋(瓶)也容易发生烫伤。

入冬以后,不少人晚上睡觉时喜欢用热水袋或热水瓶取暖,一定要注意:一、在使用热水袋(瓶)取暖时,一定要把盖拧紧,防止水流出来;二、注意水温不要太热,时间不要太长,最好是睡觉前放在被窝里,睡觉时取出来;三、如果想睡觉时放在脚下取暖,要用毛巾把热水袋(瓶)包上几层,不要使热力直接作用于皮肤;四、糖尿病或患有末梢感觉神经迟钝的病人和婴幼儿不要使用热水袋(瓶)取暖。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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