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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老婆”去离婚

2003-11-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哈尔滨45岁的李光与妻子王兰经常口角,多次想离婚,终未达成协议。2003年9月,李光又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定于9月28日开庭审理,可王兰不肯出庭。李光便找外来打工的方华代替王兰上法庭,约定事后给方华一些钱。开庭当天,由于“结婚证书”是老式的,上面没有夫妻的照片,法官只能对“王兰”进行反复询问,询问时出现了破绽,发现方华是冒名顶替。事情败露后,李光、方华被处行政拘留15天。(《天津政法报》200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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