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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一个最该改变的称呼

2003-11-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现代一切人文理念的基石是公民权利的天赋平等。权利的平等,即意味着在统一的称呼上不该有什么区分。但笔者查阅了最新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其对“老百姓”一词的解释是:“区别于军人和政府工作人员”。

这显然是历史遗留词汇的沿用。封建时代,官本位社会,官与民的地位霄壤之别,当然官民的称呼就大为不同。无官无职者是为“老百姓”,有官有职者是为“父母官”。官员被贬为庶民后,才屈称“我已经是老百姓了”。骨子里包藏对非官之民的蔑视。作为以权力为中心的官本位社会,这种“老百姓”与“父母官”互有对应的称呼名副其实,大可使用,而到了呼唤以权利为中心的公民社会,这种称呼就不合时宜,甚至暴露出“老百姓”还不能成为纯粹的公民、或者政府工作人员仍高于一般公民的隐忧。

请“老百姓”撤出历史舞台,以“公众”代替之,是一个公民社会的标志象征。(《杂文报》200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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