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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冰:一个技术官僚的沦落

2003-12-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2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雪冰原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曾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在1993年至2001年期间,王雪冰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钱款、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受贿数额

北京法律界人士分析,一审判决对王雪冰犯罪事实的认定,较去年11月5日中纪委给予王雪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的一些措辞略有不同。当时中纪委建议,撤销王雪冰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在通告中表示,王雪冰的涉嫌犯罪事实是贪污、受贿、收受贵重礼品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

两相对照,北京二中院的一审判决中,审判结果将王雪冰的犯罪事实认定为“受贿”,而对“贪污”一罪没有给予认定。对受贿金额的认定,中纪委通告的表述是“数百万元”,而二中院最后认定的确切数额是各种贵重礼品与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

技术官僚

有种说法是王雪冰对自己的悲剧宿命,早有惊觉。据建行总行一位内部人士说,2001年年底时,王雪冰就经常表现出“不同寻常的神经质”,他在办公室会呆到很晚,有时会和一些信得过的人说,我今天不用下班了,随时准备跟他们(纪委)走。”

在被双规前,王雪冰做的惟一准备是,把尚未高中毕业的孩子匆匆送到了美国留学,并将另一个早由其妻弟安排去澳大利亚留学的孩子也转到了美国。

对王雪冰的审查,最直接的导火线就是给中国银行业的海外形象带来极大负面影响“纽约分行”事件——当时,美国货币监理署(OCC)认为中行纽约分行存在“一个欺骗性的信用证问题,一桩欺骗性贷款,未经授权的授信及刻意隐瞒和其他可疑行为”。在OCC即将公布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两年调查结果的前几天,王雪冰被立案审查。

王雪冰曾经毫不掩饰“42岁就当了中国最大之一的商业银行行长”的锋芒与更大的抱负。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位官员说,亚洲风暴时,国务院将每月开两次的金融工作会议改为每周开一次,当时会议主席要求央行随时拿出应急方案,而王雪冰喜好对央行方案大加挑剔,并称“从来都是央行做决策、中行拿草稿”。

也有央行官员客观地评论说,早在1994年讨论取消外汇券方案时,当时几十亿的外汇券流通渠道中,拿出相应的外汇兑汇额是一个两难的办法。刚从纽约返回国内的王雪冰,参考国外的模式,提出拿出黄金储备加工成黄金饰品来套取外汇券,这个方案被采纳后,激生了中国黄金加工市场,并在一年之内完成了取消外汇券制。

有关王雪冰技术能力的,还有几个在市场上广为流传的故事。在不断被演义的故事背后,王雪冰的作用被夸大。

王雪冰曾经是四大商业银行行长中最具争议性的人物。比较一致的判断是:“王雪冰是一个金融技术官僚。”(《21世纪经济报道》200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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