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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派使慈善募捐变味儿

2003-12-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这些天来,在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有一些市场工作人员前来催讨慈善募捐,数额为每个摊位200元。如果不肯交,他们就会告诉你,这是政府要求一定要交的,否则就会有税务部门来查你的账;有的摊主稍稍拖了一两天,这些人就强行收缴了他们的营业执照;更有甚者,这些人直接威胁,如果今天不交200元,明天就要交400元,明天不交后天就要交600元。摊主认为,慈善募捐应该是自愿的,摊主们并不是不愿交募捐,但统一的收缴金额有失公允。

反映同样问题和感受的还有医生、政府职员、民营企业主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义乌市12个律师事务所也被要求捐款20万元,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个严格的计算方法,将这20万元分摊到每个律师事务所。这位律师认为,好像被强迫收缴了一笔费用,而不是捐款,心里很不是滋味。

在义乌市慈善总会,记者看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捐资活动的通知”。通知还附有一份详细的筹资指导性意见,“意见”明确筹资总目标为6760万元。虽然该“意见”指出资金筹集按自愿原则,但却给一些中大规模的企业、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市场经营户“建议”了最低筹资额。根据这份指导性意见,一些职能部门、镇街道制定了自己的指导性意见,比如司法部门需筹集的40万元,其中20万元要求公证处出,另外20万元由律师承担。(《法制日报》200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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