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的出现是城市化进程中占用农地的必然结果。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1年,依法审批的征用土地数,加上违法占地约为4074~4420万亩,按人均0.8亩计算,失地农民数在5093~5525万。如果加上因农村超生等原因没有分到田地的“黑户口”劳动力,则可能逾6000万人。(《中国改革报》20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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