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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官员重拾乌纱帽的背后

2004-01-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3年以来,中国已有10余名省部级高官遭遇公开处分,有的被处决。在醒目的反腐风暴背景下,人们也格外关注另外一组镜头,那就是一些落马官员的“咸鱼翻身”或“东山再起”。

2003年12月15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免去酒后肇事、大耍“官威”的卜玉玲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舆论猜测,卜不长时间就可官复原职或到别处继续当副处长,一点也不违反有关条例。

南京市公用事业局4名官员曾因在温州歌舞厅公开挟持服务小姐作陪而被撤职,但后来一个个重新获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孙小虹因瞒报挪用数千万公款及走私偷税问题被撤职,后来又当上省外经贸厅厅长;一些在SARS期间受处分的官员又重新上岗。

这些落马的官员,为什么能够重拾乌纱帽?他们违法的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世界民主发展的趋势是,把良好的德性作为官员最重要的资格条件。参照来自香港特区,其前任财政司长梁锦松和保安局长叶刘淑仪2003年被迫辞职,其中梁锦松的过错只是因为购车时未及时纳税,他已及时补了税。专家指出,孙小虹以前的职位与梁、刘二人很相似,都应当属于问责制官员之列。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毛泽东当年对于党内犯错误者的态度,其基本原则是“改了还是好同志”。但中共中央党校王贵秀教授告诉记者,现在,亟须从制度规则上厘清,对干部的过失的性质和损失影响如何界定,如果是普通的工作失误,还可以给予改正的机会,但涉及贪污腐败及违法乱纪行为的,就是本性问题,一旦发生,不管轻重,就应当坚决清理出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不能再给他们任何利用公职的机会。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杨凤春研究员指出,中国有“乱世用能人”的传统,在乱世,水平高点,但道德有亏,问题不大。但中国现在不是乱世,是治世,要讲法治,要推进整个社会治理的规则化,过于强调能人的价值,不利于规则化的建立。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李民认为,党管干部的方法要与时俱进,切入点就是扩大人民民主,推进党内民主,让所有普通党员和群众对党政领导的产生有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评价权,并用制度和法律固定下来。(《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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