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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行业改革就是涨价?

2004-01-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有人称,2003年是我国“城市公用行业改革元年”,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各大城市公用行业出现新一轮涨价势头:管道煤气、天然气、工业以及居民用水价格,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调整。

在管道煤气和天然气方面,济南、北京、上海、成都、太原2003年作出价格上调,其他不少城市也已决定涨价。敏感的水价调整更有全面性,所有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四大直辖市以及约26个省区部分城市调整了工业以及居民用水价格。

让消费者心里打鼓的是:新一轮改革是不是新一轮涨价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冯飞说,公用行业要走出“投资靠政府、运行靠补贴、亏损靠涨价”怪圈,必须深化改革、提高效率,而不能指望提价扭亏。

公共领域定价原则是成本加微利。但成本如何界定?在转轨时期,公用行业大量国有企业采取政企合一垄断方式经营,造成许多管理问题。管理缺陷导致成本不合理上涨,这给定价、准确把握公司成本信息带来相当难度。

通过不合理涨价让市民付“烂账”,不仅不合理,对公用行业的企业也是暗藏杀机。(《经济日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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