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求助妇女受辱事件追踪

2004-02-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宁救助站夜沉沉

38岁的陕西铜川人王建国与河南郑州人薛玉珍(化名)对外宣称是“夫妻”,但并未办理结婚手续。薛玉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畏寒,王建国决定带她到气候温暖的南宁寻找生计。2003年9月4日,他们从铜川乘火车南下时,装有1000多元生活费的皮包不慎丢失。车到南宁,他们在火车站流浪了两天,多次试图扒车回陕西,但均被发现阻止。

9月9日,王建国与薛玉珍互相搀扶,走了近10个小时,终于在晚上10点摸到了救助站。但救助站工作人员认为他们不属于救助对象,因为他们不是乞丐。两人哭着求情,值班员最终被打动。救助站表示可以管他们二人吃住10天,但不能住在一起。王建国被安排在一楼,房里还有5个男的,都是丢了钱包无法维持生活的。薛玉珍则被安排在二楼,屋里还有两名妇女。

南宁救助站规定,保安进入女室须有两名工作人员陪同。但9月13日夜,保安马兴发只身进入女室,用胳膊死死顶住薛玉珍的喉咙,一只手在她下身乱抠。薛竭力反抗,马就威胁,“喊就掐死你,在这里面掐死一个人不算什么!”

猥亵持续10多分钟,薛玉珍默默流泪,其他两名女子躲在墙角不敢吭声。凌晨2时,马兴发欲火难耐,又窜进了二楼,并拉掉电闸。这次又是长达20分钟的蹂躏,她多次求饶:我都40岁了,孩子都17岁了,丈夫还在下面。这次玉珍最遭罪,短裤上的血不是滴下来的,是那个畜生的手带出来的,他把整个手都插进去了……

天快亮时,薛玉珍挣扎着说要找领导,马兴发这才吓跑了。

受辱之后何处说理

王建国说凌辱事件发生后,他多次报案均受到救助站的阻挠,救助站称已经报案,他也就相信了。随后,王建国、薛玉珍接受救助站党支部书记李雪华的安排,住进军工宾馆。李雪华说,“薛玉珍内裤都是血,把它扔了吧,我们给你买。”李走后,王建国试图拨打110报警,但服务台说李书记交代602房不许打电话。王建国要求出去打电话,保安也不允许。王又伺机跑向马路,还没跑到电话亭,两名保安就冲上来把他们押回宾馆,薛玉珍受了惊吓,回到房间后一直蹲在床上不吭声。

9月15日晚,救助站、保安公司给了薛玉珍1800元,让他们回河南老家。李雪华说他已报过案,公安人员说这不属于强奸,也不是流氓,就是调戏妇女,别说插进去一次两次,就是再多次,无非也就是流氓调戏,最多拘留15天。

因受到凌辱,加之屡次受到阻止报案的“暴力”惊吓,薛玉珍的精神受到很大刺激,回到河南后一天天消瘦下去。2003年10月18日,王建国带薛玉珍再次来南宁,前往公安局报案,10月27日,马兴发被抓获。薛玉珍要求市救助站给予治疗,在信访局的协调下,他们见到了救助站站长卓铭佳,薛玉珍终于被送到精神病院,医生诊断:重度抑郁症,中度焦虑症,建议立即住院。

但薛住院27天后便被医院赶了出来,因为救助站拒绝支付医疗费,王建国为此找妇联等单位,都被告知去找民政局,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12月9日,薛玉珍向法院递送了要求民政局、救助站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损害赔偿的起诉状。12月15日,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决定不予受理薛玉珍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起诉人应先行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她还能坚持多久

薛玉珍现在身体很虚弱,因为厌食,她每天只能喝牛奶,可王建国身无分文。因救助站不肯付房费,他们曾在大街上睡了一晚。

王建国很无奈,“我们求助无门,他们就希望我们回郑州,不再上告。如果继续在这里讨说法,肯定无法生存。我要继续告救助站、保安公司,我认为救助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在最安全的地方求助,结果却被凌辱。”

12月29日,薛玉珍将20多片安眠药吞进肚里。因抢救及时,薛玉珍活了过来。王建国哭诉:“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坚持多久,玉珍原先100多斤,现在穿衣服也只有60多斤,再这样耗下去很可能垮掉的。”(《新民周刊》2004年第1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