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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凭真状元去留难定

2004-02-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惟才还是重信

2003年1月,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工作人员,要求学历在大专以上。120多人报名参加了此次考试,其中一位名叫梅景的女青年在上百名考试者中脱颖而出,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遥遥领先,名列第一。然而,民政局此次负责考试的相关部门却意外地收到了一封揭发作假的举报信,称“两试状元”梅景参加此次应试的专科文凭是假的。

经过核实,梅景出具的毕业证书确实是假文凭。但不久,梅景又提供了一份武汉市电大的本科毕业证书,经调查核实却是真的,梅景当时升本科的成绩也远远高出分数线。但出人意料的是,梅景当初报考本科时出具的专科文凭也是假的,这样取得的本科文凭国家并不承认。

“梅景事件”之后,江夏区民政局陷入极大的为难之中:是否应该录取梅景?本来预定在考试结束后一周之内公布的录取人员名单,却因为“梅景事件”而一拖再拖。

“梅景事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师贾志国认为,对一个人水平的认定,文凭并不是惟一的标准。社会应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风气,“唯学历论”就是埋没人才。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林国章则说:“目前,我们国家人事选拔的主要形式还是通过公开的考试、应聘。为确保这个制度的严肃性,就绝不能以‘惜才’之心去破坏一项重大规则。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梅景的个人成绩的突出而破坏规则。倘若这次的‘公示’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民主监督作用,则以后谁还相信‘公示’?发现问题时,谁还能以主人翁的负责态度积极地反映、举报?因此,这样的‘格’最好别破。”(《中国妇女报》1.21宋晓俐文)

“状元女”事件的追问

面对梅景这样的“特殊人才”,录与不录都将把用人单位推入一个在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的两难选择的悖论怪圈。

由“梅景事件”的尴尬,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另外一种“真文凭”。那些手持注水且毫无“含金量”可言的真文凭的官员或企业领导人,不管其本科、硕士,还是博士的学历,依照其颁证机构或文凭来历,都可能是经得起审查的真文凭,但文凭的持有者却要么是花高价弄来,要么是干脆雇人混来,至于他自己,非但考试都不亲自到场,甚至连所开学科的书都没摸过。可以说,这样的真文凭比梅景手中的假文凭水分更大,只不过其“出身名门”,就可以堂而皇之闯过应有的“资格审查”罢了。

有真本事的梅景可能被用人者拒之门外,而有真文凭的假硕士、假博士,却安然享受着其本不该享受的待遇。这种尴尬乃“惟文凭论”的必然恶果。可要消除这种尴尬,就有必要为我们坚持已久的人才标准重新定位,尽快完成从“学历本位”到“能力本位”的过渡,也让类似梅景这样集“真状元”和“假文凭”于一身的尴尬景象不再重演。(《工人日报》1.21周士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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