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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腐败暴富最快

2004-02-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当今,新一轮重大腐败案件往往是围绕着超大规模工程展开的,尤其是围绕城市的“拆迁圈地”和农村的“项目圈地”展开的。

国土资源部的一份资料显示:2003年全国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8万件,相当于2002年同期的两倍,其中有6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简单推算就可以发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比例不到千分之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是万分之五点六,也就是说,二者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违法成本”实在太低。

据统计,自80年代末以来,因为土地转让中违规现象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每年都达100亿元以上。譬如,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在任原温州市副市长期间将超过人民币亿元的地价,5000多万元就批了出去。慕绥新从1997年到沈阳市任市长至2000年,沈阳财政收入一年损失数十亿元。沈阳黑老大刘涌请马向东吃饭,临走时顺手给马向东秘书一包钱,总计2万美元。事后,马向东作为回报,将价值3.5亿元的沈阳市中街商业区一块2.4万平方米的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划给了刘涌。单是取得中街这块商业用地,刘涌一夜之间就增加资产3.5亿元。

这样的腐败,不靠办企业、不靠科学技术,也没有较长时间的“原始积累”,更没有企业家的艰苦奋斗,只靠一些“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的“资本运作”,使一些“有权人”和“有钱人”在短短几年的时间中发将起来,成为百万、千万、几亿元级的“暴富式的富翁”。

近几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了一批一夜暴富的“富翁”。中国的大富豪们有个特点,就是异常地集中在地产领域。在中国2002年度100名富豪中,竟然有40多人涉足地产业。而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500富豪只有30人左右是地产商。所以,管土地的官往往是富得最厉害的。

(《新民周刊》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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