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指出,赖昌星和他的律师很难再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翻案。如果这个判决生效,就意味着赖昌星不再具备在加拿大继续居留的权利和地位,赖昌星就必须在指定期限内离开,赖昌星回国受审指日可待。
加拿大已经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签署并批准联合国即将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持积极态度,这两项公约也促使加拿大重新思考赖昌星一案。在国家社会加大反腐力度的大背景下,加拿大将不再是中国外逃贪官的天堂。(《北京晨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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