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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麦崇楷

2004-02-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贯高高在上的广东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大法官麦崇楷,真没想到人生会给自己那么大的讽刺,角色变换成“阶下囚”。以往在一张张宣判纸上挥笔定论,如今只有在逮捕证、认罪书、忏悔录上画字签名……

2003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麦崇楷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麦崇楷有期徒刑15年。法院查明,麦崇楷从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在担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执法犯法,涉嫌受贿106万元。

从孤儿到色鬼

今年68岁的麦崇楷,幼年失去父母,从小在孤儿院度过。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54年入党。1988年3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他,被派去省高级人民法院当代院长。

上法院报到那天,他穿着六七成新的皮夹克当众演说,表示要抓好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提高干警的素质及待遇……他的衣着和演讲给人们留下了朴实能干的印象。他果然不负众望,1989年1月正式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从那时起头5年里,他大胆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改革的意见,使广东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为提高全省法官的素质,他在省高院开办夜大对法官进行培训。面对法官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不但进行严厉的批评,而且当众激动地摔打火机、摔眼镜,表示愤慨。他在大会小会上疾呼:“当事人送的钱是砒霜,吃了会死的。”1993年他继续连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当麦崇楷走到人生仕途最顶点,他开始目空一切,变得骄横跋扈。昔日朴实的麦崇楷摇身一改全部“行头”,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没有一件不是名牌,西装革履的他派头比“大款”更“大款”。他把自己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更不用说对腐败行径疾恶如仇了。听说打高尔夫球是身份的象征,他就毫无顾忌地当上广东高尔夫球协会副会长。热衷于打高尔夫球的麦崇楷,在当事人、“大款”下属的簇拥下,哪管你一场球花费千元以上,只要有人请他就去,而且不仅自己去,还带上儿子一起去。他的球技在高消费中越打越精湛,场所也从南国的广东打到北国的大连,打得大江南北的人都知道他在广东基本上无敌手。

吃、喝、玩、乐渐渐粘住了麦崇楷,他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高级宾馆、酒楼、夜总会,频频光顾卡拉OK和享受“一条龙”服务的桑拿异性按摩。在当事人、“大款”们的打点下,出手大方的麦崇楷深受“三陪”小姐的欢迎。有时欲望兴起,麦崇楷还一天两次跑去洗桑拿。

1995年初,麦崇楷到某市培训中心开会,恰逢身材适中、三十出头、颇有女人韵味的副总经理“红玫瑰”接待。两人格外投缘,彼此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过不多久,麦崇楷又到该市出差。晚上,独自一人的麦崇楷按捺不住,打电话给红玫瑰。离异单身的红玫瑰接到麦院长的电话后,便从家中赶到酒店与麦相叙。两人眉来眼去,几个回合就叙出了“迟来的爱”。很快,这对野鸳鸯就缠在了一起。

麦崇楷每次去某市都要与红玫瑰约会。有一回,他要在红玫瑰家过夜,他叫秘书和司机第二天早上来接。秘书、司机看到自己的领导变成这个样子,极力婉言相劝。麦崇楷不仅不听,还对他俩说:“没事的,你们回去吧。”打那以后麦院长到红玫瑰家过夜,秘书和司机就再不敢多言了。慢慢地,麦崇楷与红玫瑰的关系发展到有点不避人嫌了,几乎到了公开的程度,保持情人关系长达两年多。麦崇楷迷恋女色,就连他的儿子麦永成也禁不住说:“我爸玩女人给玩疯了。”可见,麦崇楷腐化堕落到了何等地步。

有了“红玫瑰”的麦崇楷,不知为啥还嫌生活不够刺激。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因业务上的事认识了会“来电”的“白玫瑰”。白玫瑰为了打官司捞好处,早就想在“高院”找位有权有势能“定江山”的人物,这回碰上了“高院”的顶尖“高手”,白玫瑰就使出毕生的“媚功”,要攀住麦院长这座靠山。面对白玫瑰的频频“放电”,色迷心窍的麦崇楷经不住诱惑,很快与白玫瑰泡在了一起……

最后的晚餐拼命捞

1994年,59岁的麦崇楷在欲望的推动下走向了知法犯法、疯狂敛财的人生转折点。这年春季,色迷心窍的麦崇楷在吃吃喝喝中经熟人介绍,认识了“大款”简某。简某的业丰公司1991年2月与省某银行签订了售房协议,约定天河的房产建好后,以优惠价出售1200平方米给某银行办事处。可是,1991年底天河楼价飙升,业丰公司毁约不交房子给某银行。1992年10月,某银行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但简某通过关系,一审获胜。某银行不服,于1993年5月上诉至省高院。案件正在审理期间,简某为使二审判决有利己方,使出浑身解数请麦崇楷出马帮忙。

1994年6月,麦崇楷两次在简某的材料上作出批示,并两次亲临该案的审议会,为简某说话,使简某获得上千万元的利益。为感谢麦院长的帮忙,1995年春节,简某以拜年为名送给麦崇楷港币40万元。同时,请他全家到澳门游玩。麦崇楷一听简某相邀,就知道会有好处。果然,没多久麦崇楷夫妇与儿子到澳门旅游,简某不仅当“三陪”,而且为麦崇楷购买时值人民币35万元的“满天星伯爵手表”,还请他父子俩随意挑选名牌衣服、皮鞋、腰带。当然,麦妻也获得丰厚的礼物,一块高级手表和一条金项链,价格共2.5万港币。

1997年,简某因涉嫌诈骗被有关部门监视居住。麦崇楷就在简妻申诉信上签批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妥善、慎重并抓紧处理”。没几天简某脱身后,他应麦院长儿子麦永成的要求,将其投资在麦永成房地产项目里的2000万元的股份,无偿转给了麦永成。

1996年,港商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麦崇楷。张某是位精明人,知道麦院长是位实力人物,说不定哪天会派上用场。于是,他采取感情投资的战术,隔不久就请麦院长吃饭。

1997年8月,张某投资经营的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委托他人代理进口三套价值300多万美元的空调机,因涉嫌走私被查扣。张某立即通过关系向麦崇楷反映此事,并呈上要求公安机关发还查扣货物的书面材料。身兼广东省政法委副书记的麦崇楷,职责不在查私,主要是管法院,但他却利用政法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亲自批示给有关负责部门的领导说:“该公司购进的机器应该是合法的,有问题应该是供货人,似应追究供货人的责任,解封该批机器,发还使用。”由于麦崇楷的干预,有关负责部门只好对该批空调机罚款40万元,然后退回给该公司使用。

过没多久,麦崇楷告知张某他要到香港办事。当麦院长到达香港后,张某亲赴麦崇楷所住的丽嘉酒店,奉上感谢费50万元港币。

麦崇楷钱一到手,就迫不及待地讨好“红玫瑰”。他打电话叫红玫瑰马上到香港来,送给她港币30万元,以换取“红颜”一笑……余下的他带回家给儿子搞房地产。

情人妻儿齐当“贿托”

麦家的“贿托”可谓一应俱全,老婆、情妇代理案件,儿子介绍案件和出谋献策转递材料,上演一场又一场“父子二人转”、“夫妻二人转”、“院长情妇二人转”的把戏,用麦崇楷儿子的话说:“我们全家都在吃法院。”

曾有一个案件,一审原告由情妇代理,麦崇楷出面说话,原告胜诉,情妇得益;二审到了省高院,被告找麦永成转递材料,麦崇楷签批过问,被告胜诉,麦永成得益。还有一个案件,被告找到麦永成,麦永成利用其父亲影响,向一审法院领导打电话说情,被告胜诉,麦永成得益;二审到了省高院,原告通过关系找到麦永成转递材料,麦崇楷作出批示并亲自过问,原告胜诉,麦永成再次得益。

对一般的案件和群众来信,麦崇楷是不会签批的。除有关领导转来的外,只有麦崇楷的亲属或亲信转来的材料,麦才签批意见。不能轻看麦签批的“转某某同志阅处”或“转某庭研处”几个简单的字,在省高院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麦批示过的案件就一定要向麦崇楷汇报。麦在哪方签字,审办人员就要多考虑该方的利益,该方就能胜诉或多占利益。因此,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看上了这个“优势”,不惜重金接近麦崇楷的儿子、情人、老婆及亲信,要这些“贿托”为自己转递材料,让麦崇楷审批。

麦永成中技毕业后,其父通过关系把他安排在市某机关工作。可是,父子二人都不满意,认为没“钱”途。听说“假洋鬼子”回国做生意最赚钱,麦院长就动用手中的权杖,想方设法改变儿子麦永成的身份。1992年麦崇楷通过关系把儿子搞到香港定居,然后就以香港商人的招牌,再杀回广州做生意。

1992年的夏秋之际,麦永成使出浑身解数在广州弄到了一块地皮。有了地皮的麦永成以为可以“大发特发”了,可是要把地皮变成房子,却要大量的资金。没有本钱的麦永成,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地皮一天一天闲置在那里长草,这一放就长达三年未能开工。心急如焚的麦崇楷,只好亲自出马,四处张罗,动用一切关系替儿子开辟发财之路。他叫下属带着麦永成去找他曾在案件上关照过的“大款”简某,让简某开出一张8位数的境外资金证明,助儿子麦永成在广州注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了感恩,简某又以股份的形式投资2000万元到麦永成的房地产项目上。这样,麦永成加上贷款,终于在这块地皮上盖成了房子。

“官”任多职的麦崇楷,还是广东省法官协会会长。该协会已有一家法建拍卖公司,可是麦崇楷为了儿子早日成龙,又支持儿子成立了一家粤法拍卖公司。该公司名义上是法官协会的下属公司,实为麦永成操纵经营。有一次法建拍卖公司从湛江联系到一单拍卖业务,并作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当麦永成知道消息后,利用其父影响,找湛江市中院有关领导寻求关照,并要其父出面将此业务交由粤法拍卖公司承办。高压下“粤法”获得了拍卖权,业务做成后共获佣金1540万元,扣除湛江中院所得部分,余605.74万元转入省法官协会账户。之后,麦崇楷主持党组会发表意见,将200万元转到粤法拍卖公司,麦永成独自一人分得100万元。

麦崇楷在福荫思想的操纵下,为了麦家的“新生贵族”能顺利地得到贷款,亲自出面找广州某银行领导商谈,并指令省高院财务将3500万元诉讼费收入全部存入该行,使麦永成获得5500万元贷款。可是,“大草包”麦永成一心想发横财,不把钱用在正道上,却拿这笔钱去做烟草生意,结果被骗得血本无归,至今欠银行本息6000多万元未还。

选人用人唯“财”是举

麦崇楷严重违法违纪的爆发期是在任院长10年中的后3年。那时,他的副手及主要部门的中层干部都是麦崇楷一手提携的。麦崇楷在用人方面,采取唯“财”是举、以利取人的标准。凡是能给他带来财富和利益的人,可以为他吹喇叭、抬轿子的人,都可以进入麦崇楷的圈子。如原某市中院副院长王某,曾送给麦崇楷港币30万元,介绍娼妓给他嫖宿,麦得到好处后就三次要提王某为省高院副院长。结果因王名声和道德太坏,先后三次省人大开会都没能通过。反过来,如谁令他不满意,那就别想升迁了。原省法院招待所干部杨某,工作表现一直都很好,只因一次给麦崇楷安排住房没有令他满意,从此杨某就被穿上了“小鞋”。招待所领导几次提议调整杨某的职务,麦崇楷总是说放一放。这一放时间就长了,麦院长任职10年,该同志一动也不能动,一直等到麦院长离任后才得以调整。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麦崇楷为所欲为的行径也传到了中纪委,中纪委先后进行了三次调查并对他作了提醒,但麦崇楷不仅不吸取教训,相反还到处说:“你看我是清白的,是没有问题的……”一意孤行和心存侥幸,是他腐化堕落的关键因素。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失控的麦崇楷要到哪里去,从来不向班子任何成员打招呼,只带自己的秘书和司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根本无法监督麦崇楷,这就造成了他毫无顾忌地以权谋私,枉法裁判。案发后麦崇楷在交代材料上说:“也就是从这个时期,我开始渎职弄权,疯狂敛财,最终晚节不保,成为严重违纪违法的司法腐败分子。”(《检察风云》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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