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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人”生活从潇洒走向沉重

2004-0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北京一家德国企业工作的姚先生以前生活得很“潇洒”,下了班之后和几个朋友去吃饭、泡吧,半夜才回到在公司附近租住的房子。去年,由于先后贷款买了房子和轿车,姚先生一下子背上了几十万元的债。“我再也没心情去泡吧,也不敢轻易请朋友吃饭了。”

刚刚结婚的高先生刚买了房,而高先生的妻子还正在学校里读博,因此,还贷压力就完全压在了高先生一个人的身上。“我现在的工作目的与买房之前完全不一样了,现在工作完全就是为了还款。我是做软件的,以前我还想做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而现在,一点创新都没有了。有的时候想想,觉得自己像个奴隶一样。”

工作是“负人”还债的依托,所以“负人”们对待工作比其他人更为谨慎,而“失业”也是他们最大的恐惧。

此外,高意外事故也可能将许多原本富足的人一夜之间变成“负人”。在广东从事营销工作的许先生2002年10月在广州市繁华地段按揭购买了一套豪宅,2003年10月又购买了一辆奥迪轿车。按照他的想法,用2年的时间就可以还清贷款,但是今年的1月19日,他却因开车钻进一辆大货车的肚子而车毁人亡,只留下一个四岁的孩子,从而将他的家人也变成了“负人”。

还有些年轻人把供楼与个人感情色彩混合在一块,比如说两个人谈恋爱了,于是共同办理楼房按揭,后来感情破裂了,结果楼房谁也不要,你不供我也不供。

某银行老总直言不讳地说:“虽然银行打清欠官司一打一个赢,但银行要因此付出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如果进展不顺,银行还要花钱为断供者租赁栖身住处,因为法院不可能将他们强制赶到大街上去,那是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晓穹指出,执法部门应尽快制定银行与个人贷款纠纷方面的政策。(《人民法院报》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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