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原子能出版社“硕鼠”被处置

2004-0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7年至2002年间,原子能出版社副社长柴芳蓉伙同副主编高泽民、办公室副主任孔某,在出版学生用书业务过程中,采取使用其他单位的发票结算书款、收款不入账及编造支付宣传费等虚假名义的手段,将171万余元公款非法据为己有。近日北京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柴芳蓉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判处高泽民有期徒刑15年,孔某有期徒刑7年。(《北京法制报》2.1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