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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不要“仇和”

2004-0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仇和何许人?江苏省宿迁市市委书记也。此前,他曾任宿迁县县委书记、宿迁市副市长。在此三任的七八年间,他坚决治理社会治安,铁腕掀起反腐风暴,强力推进城镇建设,大胆进行国企改革。为了筹集建设所需的资金,他强行扣除每个财政供养人员10%的工资,连离退休人员也不放过。他卖国企,卖学校,卖医院……短短几年的时间,宿迁确实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我还是要说:宁可不要仇和!

否定仇和,因为他不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他要在3年内将城镇化水平提高20%,强制要求乡镇沿街的房屋都要改建为二层楼房,领导班子中也有不少成员强烈反对,但他在常委会上宣布,“我也不强求你们统一思想,但我看准了的事,就要干。”这有“民主”可言吗?

否定仇和,是因为他不依法办事。为了城镇建设大跃进,他大搞强制拆迁。顺之则还罢了,逆之则“自食其果”。“有个妇女的柜子太大了,搬不出来,铲车上去了,轰,房子推倒了,埋在里面,这个妇女一下就昏了过去。”仇和可知道,在法治社会中,即使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政府也不能非法侵害个别人的合法利益?

否定仇和,因为他过多插手行政事务。在宿迁,国企改制、城镇建设、社会治安等各种行政事务显然都是在仇和的直接领导之下。

我们最需要的是好制度,而不是“清官”。所以,虽然仇和干了很多实事、好事,但我仍然要从总体上否定他!(《深圳商报》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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