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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调查”让他们分手了

2004-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月10日,云南国力民事商务调查社接待了一位年轻女子,这位张姓女士提出了为其提供婚前调查的要求。

原来,2003年春季,张女士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在昆明某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杨先生。很快,两人发展到了热恋阶段。杨先生的家在大理,孤身一人在昆明工作。2003年年底,杨先生提出带张女士一起回大理老家过年并商谈结婚事宜。这时,张女士才意识到自己除了对杨先生在昆明的情况有些了解外,其他情况知之甚少。

调查社决定接下这单奇特的业务。1月18日,调查社向张女士提交了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调查结果令张女士十分满意,遂决定答应杨先生的请求。在得知其女友竟然以这种方式对自己进行调查后,杨先生以情感上难以接受为由,向张女士提出分手要求。

对于这一现象,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有人认为,婚前调查涉及个人隐私,调查本身是违法行为。有人认为,由恋爱进入到婚姻,这本身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委托调查自己的未来伴侣,是对双方负责的表现,无可厚非。(《新华每日电讯》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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