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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居然贴上价签当商品

2004-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张先生最近到中关村购买一个数码相机读卡器,商家向他推介一款三星产品,价格180元。比较后,张先生认为这款读卡器的性价比最优秀,于是掏钱购买。然而,在回家的路上,张先生却突然发现了问题:读卡器的外包装上,赫然印有“三星数码相机赠品”字样。

赠品是厂家提供给顾客的一种优惠,但记者在中关村的电子市场看到,从赠品中“揩油”的商家不在少数。小到移动存储器,大到数码相机或打印机,厂家的赠品都有可能被商家改头换面当商品销售。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赠品是绝对不允许单独买卖的,买卖赠品的行为本身就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用户可以对商家进行投诉。(《北京日报》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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