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广西一菜农被判刑

2004-02-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年过6旬的菜农梁秀芳是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人。2003年5月10日,她在自家菜地里摘了6公斤空心菜到市场上销售。由于此前她为了除掉蔬菜上的虫害,曾给这片地里的蔬菜喷洒了乐果和敌百虫两种农药,结果当天食用了她销售的蔬菜以后,有33人发生食物中毒。

2003年12月3日,苍梧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一审判处梁秀芳有期徒刑3年,没收所得赃款。梁秀芳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华每日电讯》 2.22 张周来 等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