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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更需要“不可行性研究”

2004-02-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大凡稍具规模的工程项目,事先都大张旗鼓地组织过“可行性研究”,有的甚至请到大牌专家参与论证。可是,很多所谓论证却流于形式,只讲好处不谈风险,致使大量其实并不可行的“问题项目”堂皇上马。

由于决策不科学导致惨重损失的案例俯拾皆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便是一例。工程上马前论证显示的前景十分美好:台海两岸可能实现“三通”,2005年长乐机场旅客吞吐量可达65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可达18万吨。在一份过于乐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引导下,国家投资近30亿元的这个大型工程建设规模过度超前,实际业务量远低于同期预测值,只达到设计规模的三分之一,设施大量闲置,运营5年累计亏损11亿元。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规划研究部李开孟处长认为,可行性研究的重点应该是“不可行性研究”。对一个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目的,主要就是找出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现在个别地方政府、部门或企业组织可行性研究,就是为了讨好审批机关,“可行性研究”蜕化成了“可批性研究”。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附近修建大坝的项目论证就是靠把持不同意见的专家都被排除在外才得以通过的。(《新华每日电讯》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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