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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黑客被判刑

2004-02-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2岁的张某是武汉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去年5月2日,张某上网时无意中搜索到山东济宁某高校的网络教学平台网址,发现了数据库的漏洞和密码,遂侵入该网站,将系统中的大量文件和珍贵资料删除,致使该服务器系统崩溃,整个教学网络停止运行了3天。同年6月5日,张某再次侵入经过修复的教学网站,并窃取了超级用户密码,获得了系统的“控制权”。张某多次以将该系统源代码和数据库在互联网上公布为由相威胁,给该高校发出敲诈邮件,要求对方向其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7000元。去年6月22日,济宁警方将其抓获。

今年2月18日,法院认为张某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齐鲁晚报》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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