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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心头之患

2004-03-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的一天,山东农村女孩刘云,在北京做保洁工作时因意外从五层楼摔到了地上,但是她供职的家政服务公司却以她没有系安全带为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刘云在打工妹之家和北京律师周细红的帮助下,得到了经济补偿金3.65万元。

据了解,在北京300万流动人口中,有超过250万的打工者,其中1/3以上是女性,她

们多数从事服务行业的工作,如家政服务员、美容美发店的小工等,大部分为非正规就业,不受劳动法保护。

3月8日,打工妹之家对在京务工的100多名女工的调查显示,遭到侵权时,有37%的进京务工女工自认倒霉、放弃维权,只有21%的被访女工明确表示会到有关部门投诉。

打工妹之家负责人郭慧玲说,当打工妹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时,行政部门往往要求其出具就业证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受理,或是以种种理由推诿。即使采取了维权行动,真正维权成功的比例只有14.3%。

在被访女工中,有70%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30%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受访者当中,有28%签订的是单位事先拟订好的格式合同,即便是签订了这种合同,其中42%的人手中并不掌握这份合同。周细红律师说,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工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她们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调查结果还显示,有56%的人上岗前没有经过培训,17%的人没有休假日,只有16%的人每月休息两天。只有50%的人用人单位为其上了社会保险。

有的被访女工提到,在北京租屋生活,水、电、卫生费以及房租等生活费用太高,且对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收费标准不同;孩子上学的赞助费过高,外地人不能办理公交月票等等。这反映北京仍存在歧视外来务工人员的现象。(《中国青年报》3.15万兴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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