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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够绕开“拉美化”

2004-03-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直在环太平洋诸国从事比较现代化研究的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介绍说,拉美是从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但从总体上来说,这条路子走得非常不稳定、不持续。这当中出现的剧烈的社会冲突,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对整个社会的损失都很明显。一种普遍的看法是,拉美诸国政府素质过低导致了

它们现代化进程的中断。即,这些国家的政府不能起到维护和管理公共利益的最基本的功能。比如,不能制定一些好的公共政策,即使制定了也不能落到实处。

丁学良说,公共政策的内容很多,与可持续发展最相关的有:一、反对政府官员滥用权力和腐败的公共政策。二、与公共福利、公共卫生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公共政策。由于许多拉美国家在这方面的公共政策始终没有跟上去,导致了在政府官员严重腐败的情况下,社会中的贫困人口的相对数字和绝对数字都在增长,造成了社会严重的分配不公,这种分配不公反过来促使社会的犯罪现象日趋严重,加上官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同黑社会互相勾结,必然会出现社会的严重冲突和动荡。

丁学良说,在中国的局部地区、局部部门有着非常类似于拉美的令人担忧的现象。虽然目前还没有拉美那样普遍,但如果政府不给予高度的重视并通过良性的公共政策加以扭转,后果不堪设想。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强认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团体,它们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如果我们的体制不能使这些不同的利益和声音能够在一种正常的宪政体制里表达出来,通过互相的冲突和交流形成某种决策的话,就会促使它们采取体制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呼声,造成社会与政治冲突,从而出现“拉美现象”。

然而,李强并不认为中国会出现“拉美现象”。根据在于中国政府正在从权威主义向责任政府转型。这种政府也许不包含制度化的人民选举或参与机制,但它包含政府必须向人民负责的机制。一方面,人民有一定的表达自己意见和利益的权利与方式。另一方面,对重大的决策,政府要通过一定方式向人民有所交代,对人民反应强烈的问题要有所回应,对明显的施政失误或违法违纪行为要有所纠正。十六大以来的中国政府已经具备了明显的责任政府的特征,对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十分重视。这种责任政府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容纳多元利益的表达,并为建立更加制度化的民主机制奠定了基础。(《中华工商时报》3.15曲力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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