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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事件拷问发展观

2004-03-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3年5月8日晚,湖南省安化县东华完小的住宿学生们,忽然闻到室内有刺鼻的臭味,很快,学生们相继出现发烧、头昏、呼吸困难、胸闷等症状。老师们马上要求学生迅速疏散到操场上……

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到报警后,派出了急救人员前往事发现场。前后共计85名师生和1名村民入院治疗。小学生肖丽至今仍时常头晕,

视物不能持久。12岁的肖兴是听力受损。他家至今未得一分钱赔偿,却背负了5000多元债务。

2003年5月14日,益阳市环保局认定:梅城镇卫生纸厂排放的有毒废水、废气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据了解,2002年8月,该厂第一次排放污水,周围农田里的庄稼都死了。居民阻止其开工,该厂于是就将废水往学校这边排放。

东华完小教导处主任罗习锋说,在该厂排放污水后,学校曾几次找厂里领导“理论”,但都遭到冷遇。最后则说,他们是有合法手续的,不服可以找上面反映。据安化县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4月,龙金林等人向安化县环保局交纳了污染治理资金之后,顺利地办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由一个再生纸厂摇身变成了造纸厂。

受害学生家长说,在事发后的第二天,就有人逼学生出院,以致当天出院当天返院的事情时有发生。出院时有人表态今后可以在发病时随到随诊,但后来学生看病时却又遭到拒绝。医院下发《规定》要求,“接诊医生对再次就诊学生不再诊断为‘废气中毒’”。

2004年1月14日,安化县法院一审判决龙金林等3人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经济损失7万余元。对法院的判决,部分受害者不服,提起了上诉。很多人对环保局和一些政府部门提出质疑:事发前,安化县环保局对该厂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但并没见到该厂停产。该厂为何能非法生产一年之久?各类证照和手续又从何处得来?

但这似乎不能解释一切。有相当一部分当地人认为,在这个人口过百万的国家贫困县,像梅城镇纸厂这样的企业,牺牲环境发展经济也是无奈之举,不可能不受到“关照”

(《中国青年报》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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