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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一大怪:拉着死人去“抢救”

2004-03-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记者在采访一些安全生产事故时,曾听到或看到这样的怪现象:明明人已当场死亡,地方政府却偏偏还要把死人甚至已经炸烂的遗体拉到医院做一番“抢救”;死3人以上,先上报2个;死10人以上先报9个;如果死亡30人以上,就先报29个以下,然后再慢慢公布实际情况……

明知道纸里包不住火,为何还要遮遮掩掩慢

半拍?一位基层干部道出了玄机:数字是事故定性的一道槛,3人以上为重大事故,10人以上为特大事故,30人以上要由国务院派人调查。生产事故往往突发而至,令人措手不及,如果当场死亡人数过多,上级部门就会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如果上报死亡人数慢半拍,就能赢得事故处理主动权,就有更多的时间采取“补救措施”。

去年河北省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万多起,死亡5666人,处理有关责任人不过400人。一些专家指出,400人中领导干部却很少,处理也轻,真要法办,耗时费力得罪人,这就造成某些干部依旧忽视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的现象。(《新华每日电讯》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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