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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差距亟待缩小

2004-03-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朱明龙近日撰文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能达到四五倍甚至六七倍,是世界上差距最大的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已经成为“重中之重”。

显性差距三倍 据统计,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为2.57:1,1999年为2.65:1,2002年为3.1:1,20

03年为3.24:1,大大超过改革开放之前的差距。这里还没有考虑农民收入被人为夸大的成分。

隐性差距翻番 城镇居民基本上可以享受公费医疗或者在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而农村居民则主要靠自己付费看病。城市基础教育所需资金全都列入城市财政预算,而农民承担了相当部分的教育费用。城市居民大多能够享受现代社会保障福利,而农村居民则没有。

在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大多由政府投资建设,居民只承担部分运行费用,而农民不仅需要筹资投劳搞基础设施建设,而且由于种种原因,只能享受质次价高的服务。最为明显的就是电力供应和通信服务。

负担差距四倍 农村费改税后,各种乱收费仍然有禁不止。特别是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治安管理费、计划生育收费(罚款)等。

“剪刀差”也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另外两种“剪刀差”,一种是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收入“剪刀差”,另一种是政府低价征用农民耕地,高价批给外商或非农业生产者的土地收入“剪刀差”。据有关部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仅土地征用一项,农民损失高达2万亿元以上。(《中国经济时报》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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