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执法证不如介绍信?

2004-04-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载,河南一企业违法占用耕地近40亩并毁坏农田青苗,当县国土局执法人员手持执法证执行公务时,竟然吃了闭门羹,连该公司的大门也进不去。公司的理由很充分:“没有县政府、经贸委的介绍信不能进,有执法证也不行。”

手持执法证执法却被断然拒绝,这在依法行政的今天看来,似乎有些荒诞可笑。而事实上

,各种各样的介绍信,作为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象征,由来已久,在很多人眼里,它几乎就是能顺利实现某种目标的“通行证”。

依我看,责任并不完全在下级或其他组织身上。这当中,上级行政职能部门的不依法行政的工作方式,才是更重要的因素。在具体操作中,有些法律法规解决不了的,若行政权力出面,就可能解决了;法律法规禁止了的,只要行政权力出面,也可能办得到。天长日久,人们当然会更多地依附于行政权力,而漠视法律法规。

要根治这种“权力依附症”,首先要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同时,执法机构也应挺直腰杆,力排各种干扰,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让那些“权力依附症”者无计可施。(《工人日报》4.14马赛克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