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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集体经济

2004-04-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集体所有制源自前苏联,它的应用范围仅限于农村,主要表现为集体农庄所有制。50年代中期,我国从前苏联引入集体所有制概念,并在开展农业合作社和公私合营运动中将其放大到农村和城镇。这样,在我国,前苏联的单一的集体农庄所有制就演变成了农村和城镇集体所有制。

改革开放以后,对集体经济的认识不断深

化。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强调的是共同劳动,共同积累,按劳分配,民主管理;资本联合强调的则是劳动者个人拥有产权,按资分红。由此看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本质就是合作经济。合作经济成员具有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具有五个特征:自愿组合、自我拥有、自主管理、自己受益、自我规范。

但是,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人们只承认集体经济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弱化甚至否认了集体经济还具有劳动者资本联合的特征。否认劳动者个人产权,是传统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最大不同。所以,集体经济要还原其合作经济的本来特征,就必须对集体经济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的改革将集体经济脱胎成合作经济。(《经济日报》4.20周放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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