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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民难官也难

2004-05-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人们常把民告官比作“鸡蛋碰石头”,尽管这个比喻不恰当,但足以表达老百姓对民告官之难的看法。令人诧异的是,一些乡镇干部对民告官也有说不尽的苦衷。

张旭是沈阳市一超市老板,在市内有4家连锁店。自2000年6月超市开业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遭遇各类行政罚款39起,其中提起行政诉讼5起。张旭说:

“一上告,各种威逼利诱都来了,法院对这种案子也是一拖再拖。”几年官司打下来,尽管都以民赢官败而告终,但他还是不愿提起那个曲折而带苦涩的过程。

湖北的胡乡长在乡镇工作近10年了,他告诉记者,当前,农村工作的难度很大,防汛抢险、兴修水利、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发展经济、社会治安……样样都要基层干部去组织发动。然而,基层工作非常辛苦,有的村干部辛苦一年却拿不到工资。由于财政困难,保工资成了压倒一切的工作,所以,有的干部就把手伸向农民,农民能不上访吗?

民告官,民有民的难处,官有官的无奈。那么,他们的难处又是由何引起的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吴星远说:“民告官民难,是因为官接受不了当被告。为了避免吃官司,个别县政府干脆下发文件规定几类行政案件法院不得受理,并且‘命令’法院在审判时优先执行这样的红头文件。法律效力处于国家法律体系最低层次的县级政府的规章,居然堂而皇之地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基本法律挤之一旁。这样,国家司法的严肃性被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性何在?所以当公民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犯时,就很难从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一位常年研究农村问题的专家说,民告官官难,既有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有政策的原因。有的干部简单粗暴,违反政策,逼得群众上访告状。于是,基层干部要么就是压,要么就是收买、妥协,但矛盾并没有解决。乡镇作为一级政府,他的权力是有限的,但这有限的权力却承担着无限的责任。面对千头万绪的各项达标,有的乡镇欠下了上千万元债务,领导频频换,债务年年涨,这也是造成民告官官难的一个原因。(《中国社会报》4.27张丽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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