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谁该为“违法成本”埋单

2004-05-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惊动了中央,全国查办,弄清来龙去脉,处分相关责任人看来不成问题,接下来人们关注的是,巨大损失该由谁来埋单?

据悉,阜阳市政府已向每个受害死亡婴儿家庭发放了万元慰问金,并承诺对受害婴儿一律免费治疗,还对全市1岁以下婴儿进行免费体检。“经费由政府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方法筹措,

以政府为主”,这种处置办法令人质疑。

人民政府执政为民,民有难政府助,合情合理。问题在于,劣质奶粉的制售者已涉嫌违法,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市场监管不力已属失职。查实之后,责任者不仅要负道义、法律责任,而且应予经济处罚、民事赔偿,因为他们才是此案逃不脱的埋单人。目前,阜阳市场已查实的劣质奶粉至少涉及9省市,只让阜阳纳税人赔付也有失公允。倘是天灾,大家无话可说;若是人祸,必须主要由肇事者负责。劣质奶粉制售者谋财害命,相关公职人员失职,必须承担违法违纪的“成本”。(《工人日报》5.1一刀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