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村财乡管在一些地方热闹起来。有的地方不仅由少数乡镇向整个县域推进,而且将村财乡管作为新生事物大加宣传,在全地区乃至全省普遍推广。
所谓村财乡管,是一些乡镇为了对村级财务实行监管,把村里的财务交给乡镇管理,村里花钱要经过乡镇签字画押才行。本来,对村级财务实行监管是一件好事,但当
村财乡管实际上隔离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权,是对村民自治原则的严重歪曲。村级财务离村民的视线越来越远。此外,乡镇成了村级财务的掌管人,村里为了某项开支得到批准,就会按照审批者的眼色来采取“通关”行为,使村民集体财产增加了被乡镇一级权力侵犯的可能。
(《新华每日电讯》5.8)